一、主要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以及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工作。同时,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落实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退役军人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都比较强,需要贯彻落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比较多,法律法规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信访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方面,主要有:《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以及自治区和市本级出台的各项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等。
三、赤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机关党委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移交安置管理科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四、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7号(市林业和草原局13楼)
通信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7号(市林业和草原局13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24005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负责人:王冰 联系电话:0476-8301975
负责人:刘宇波 联系电话:0476-8890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