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7-15 15:36 来源: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区直驻赤各单位

现将《赤峰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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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开发布)


赤峰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22〕36号)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激励创造、严格保护和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为重点,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达到500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50高价值发明专利万人拥有量0.5件;培育1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稳定在6亿元以上。全市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提高。

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学,激励创新创业作用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格局全面形成,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市基本建成。

三、重点工作

(一)构建知识产权培育体系,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1认真贯彻落实赤峰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的扶持、引导和培育、激励作用,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

2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开展商标申请注册品牌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制定商标品牌战略发展规划,提高商标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企业商标文化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品牌化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深入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院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深入贯彻知识产权规范国家标准认证对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贯标认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既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又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重点企业专利导航工作对接机制,指导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开展专利导航宣传与培训,开展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帮助企业提前进行专利布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指导中小微企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体检”及托管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教育局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塑造良好创新环境

4.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抽查比例。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实体市场常态化整治和重点监管。不定期组织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新闻出版广电局、农牧局、林草局、文化和旅游局、赤峰海关等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电商、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持续落实《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作协议》《赤峰市、通辽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作协议》,做好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出版广电局、农牧局、林草局、文化和旅游局、赤峰海关

5.提高知识产权调处和维权援助服务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格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工作体系,鼓励维权援助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仲裁机构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仲裁和法律援助服务,及时低成本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

6.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政策。积极引导各旗县区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程、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和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积极推进赤峰市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内蒙古奥星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承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加快推进赤峰羊绒”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申报;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敖汉小米”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监管工作,加快“喀喇沁氡泉”“喀喇沁山葡萄”“喀喇沁山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进度,培育申请“赤峰鸡蛋”“赤峰番茄”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营造知识产权发展良好氛围。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深入机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小学、社区开展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加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设培力度;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与区域人才对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开展国家级及自治区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培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三)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8.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快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融入科技创新、产业规划、企业发展战略全流程,完善担保评估机制,推动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评估费、担保费资助工作。(市金融办、赤峰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中心支行、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

9.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站建设,拓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辐射范围,进一步提升全市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覆盖率。深入推进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加强平台代理机构治理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按照《商标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持续打击侵犯赤峰小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合力、相互配合的品牌保护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工作。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谋划、系统推进,确保建设任务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对旗县区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渠道支撑,确保奖励资金兑现。按照市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赤峰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列入当年部门预算,保证知识产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法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市场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探索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筹措新模式。

(三)加强人才保障。高质量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石。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智库,建立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学习交流机制,打造适应新时代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干部队伍。


信息来源: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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