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职责
赤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1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赤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承担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以及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工作。同时,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重点落实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退役军人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比较强,需要贯彻落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比较多,法律法规方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方面,主要有:《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时代社会化拥军工作的意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市本级出台的各项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等。
三、赤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思政权益和就业创业科
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机关党组织
四、所属事业单位
赤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处级。